乐山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审稿制度
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,体现学术公平、公正,维护学术道德,杜绝学术腐败,根据《乐山师范学院加强机关作风,提高行政效能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学报编辑部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,制定审稿管理制度。
一、学报编辑部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,即投稿作者不知道审稿专家姓名,审稿专家不知道作者姓名。
二、工作流程
(一)责任编辑负责对所负责栏目的稿件进行初审。
(二)编辑室主任负责对责编初审通过的稿件向专家分配审稿。
(三)审核通过的稿件由编辑室主任二审,编辑部主任再审。
(四)学报主编负责稿件的终审。
(五)编务人员负责对三审通过的稿件进行分期投放。
(六)责任编辑负责将每期稿件进行排版并送印刷厂。
(七)责任编辑按栏目分工负责相关文章的清样审读、校对。
(八)责任编辑负责将审读、校对、修改后的清样送、编辑部主任、主编审读。
(九)清样最终由学报主编签字后印刷。
三、纪律要求
(一)学报编辑工作人员不得透露作者信息,不以任何名义想审稿专家提要求或意见,影响审稿结论。
(二)不得要求审稿专家修改审稿结论。
(三)尊重审稿专家意见,对于专家审读未通过的稿件,编辑部主任不得直接签署通过意见。
(四)不向作者透露审稿专家信息,不向作者暗示、索取任何礼品、礼金。
(五)学报印出后三天内寄给外地作者。
(六)学报编辑部工作人员不得假借学报名义,在外组织稿件,非法出版套刊,谋取私利。一经发现,将视情节轻重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,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,追究法律责任。
乐山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
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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