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期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读者中心 >> 过刊浏览 >> 1998年 >> 二期 >> 正文

中国传统道德中的“义务本位”

日期:2020年11月09日 08:27    浏览量:[]    作者:张建英 来源:
标题: 中国传统道德中的“义务本位”
基金项目:
关键词: 中国传统 中国 传统 道德 义务 务本 本位
摘要: 一、何为“义务本位”“义务”在伦理学上的意义,是指自觉履行的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对他人、对社会的责任.“本位”的本义表示“根本的位置”、“中心位置”,引伸为“基础、核心”,如“全本位”、“官本位”等等.本文使用“义务本位”概念,旨在表明这样一种观点:“义务”是整个中国传统道德体系的核心和基础.尽管在中国传统哲学、伦理学中并没有专门提出“义务”概念,但其全部的道德理论和德目都是在强调个人对他人、对家庭家族、对社会的义务这种意义上展开和演绎的,所有的教化形式都是要把这种“义务”植根于中国人的灵魂深处,简言之,“义务本位”就是在伦理道德体系中,把“义务”放在“核心”、“基础”的地位上加以强调.
下载地址:

中国传统道德中的_义务本位_张建英.pdf    已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