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 | “莫须有”新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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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| 莫须有 莫须 须有 新解 |
摘要: | 秦桧诬杀岳飞之辞“莫须有”,目前一般词书均解作“也许有”。对于这种解释,我常常疑于心:古今中外冤案不少,但不管冤案制造者使用的手法如何,指控的“罪状”与事实有多不相干,冤案制造者定罪的诬词,总是强词夺理,一口咬定的。秦桧一伙处心积虑要定岳飞的谋反罪而将其处死,他会用“也许有”这样软软的、表示不很肯定的话语来回答韩世忠的诘问吗?这在事理上或是态势上均不好理解。再者,将“莫须有”解为“也许有”,从没有人将其分辨过,也未注明此说之所本,这就难于使人然其说而从其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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