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过劳死”法律规制的困境与出路
许传新,游筱茜
(成都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,四川 成都 610059)
摘 要:“过劳死”是指因长期高强度工作导致身体过度劳累、身体机能衰退或引起突发性疾病甚至死亡的一种社会现象。从劳动者权益保护与过劳死预防的双重维度考察,单纯的工伤保险模式难以应对过劳死的复杂性,应当确立“民事侵权为基础、工伤保险为补充”的二元救济性质。实践中,我国在过劳死规制层面不仅面临工伤认定标准僵化、程序冗长的问题,更面临民事侵权归责难、因果关系证明难以及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界限模糊等深层困境。为有效破局,应结合域外经验,构建公私法协同的治理体系:一方面通过扩大工伤认定范围兜底基本生存权;另一方面通过明确“离线权” 与“过劳风险评估”标准,具象化用人单位的民事注意义务,配合举证责任倒置与惩罚性赔偿机制,实现从“事后救济”到“事前防御”的规制转型。
关键词:过劳死;工伤认定;用人单位责任;举证责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