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期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过刊浏览 >> 过刊浏览 >> 2010年 >> 十一期 >> 正文

论高等师范院校法学专业实用型人才培养的“2+1+1”模式

日期:2020年12月28日 14:46    浏览量:[]    作者:龚卫东 来源:
标题: 论高等师范院校法学专业实用型人才培养的“2+1+1”模式
基金项目: 乐山师范学院“高等师范院校法学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学改革与实践”研究课题项目阶段性成果(项目编号:JG09-YB009);
关键词: 法学专业;实用性人才培养;“2+1+1”模式;
摘要: 高等师范二本院校的做大做强,必须不断拓展办学的学科专业。非师范类的法学本科专业的办学便成为众多二本师范类院校的选择。对于个师范院校国控法学本科专业教育,我们当需倍加珍惜,不断理清法学专业的办学思路,从自身的实际出发,奋力直追,真正实现法学本科专业教育的"入主流,创亮点,彰特色",从而实现法学专业又好又快的科学跨越式发展。
下载地址:

论高等师范院校法学专业实用型人才培养的_2_1_1_模式_龚卫东.pdf    已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