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3月1日起,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开始施行。规定明确,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、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、人肉搜索、深度伪造、流量造假、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。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,防范和抵制制作、复制、发布含有“使用夸张标题,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”和“炒作绯闻、丑闻、劣迹”等不良信息等。
链接网址:《国家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
上一篇: 国务院机构名称编校时应注意事项
上一篇: 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新办法有哪些变化
乐山师范学院 全国责任编辑注册系统 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 中图分类查询 国家新闻出版署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